一、歌唱考级分为成人组(17岁)、少儿组(16岁以下),每组各设1—9级。其中1—3 级为初级,4—6级为中级,7—9级为高级。
二、考级不分唱法。报考者可根据自己的演唱情况选择适当的级别和曲目参加考试。
三、每位报考者演唱两首歌曲,均在同级别指定的考级曲目中自选。如演唱对唱、重唱歌曲,每人必须另再演唱一首同级别的独唱歌曲。评委将根据其演唱情况分别对每位报考者评分,评定其个人成绩。
四、评分时将综合考虑音准节奏、发声吐字和歌曲的情感表现等因素,并结合不同级别作品的不同要求评分。
五、关于考试演唱曲目定调。
报考低级(1—3级),目录上标明的调为参考调,报考者可自行定调。
报考中级(4—6级),在目录上标明的调上、下小三度范围内自行选调。
报考高级(7—9级),必须按目录上规定的调演唱。(没有括号的为作品原调,括号内为可改用的指定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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