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剧,可以定义为呈现于舞台的戏剧艺术。由于现代科技的进步,不仅舞台的配套设施完美,而且舞台自身的功能愈发齐全——灯光的旋、扫、闪,装置的升、移、摇,音效可以在剧院环绕,影像可以在舞台升腾;舞台可以横移,舞台可以旋转,舞台可以云山雾罩,舞台可以呼风唤雨……
音乐剧,是由喜歌剧及轻歌剧(或称“小歌剧”)演变而成的,早期称作“音乐喜剧”,后来简称为“音乐剧”,是19世纪末起源于英国的一种歌剧体裁,是由对白和歌唱相结合而演出的戏剧形式。音乐剧熔戏剧、音乐、歌舞等于一炉,富于幽默情趣和喜剧色彩。它的音乐通俗易懂,因此很受大众的欢迎。音乐剧在全世界各地都有上演,但演出最频密的地方是美国纽约市的百老汇和英国的伦敦西区。因此百老汇音乐剧这个称谓可以指在百老汇地区上演的音乐剧,又往往可是泛指所有近似百老汇风格的音乐剧。
戏剧,指以语言、动作,舞蹈,音乐,木偶等形式达到叙事目的的舞台表演艺术的总称。文学上的戏剧概念是指为戏剧表演所创作的脚本,即剧本。戏剧的表演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木偶戏等。
歌剧(opera)是将音乐(声乐与器乐)、戏剧(剧本与表演)、文学(诗歌)、舞蹈(民间舞与芭蕾)、舞台美术等融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通常由咏叹调、宣叙调、重唱、合唱、序曲、间奏曲、舞蹈场面等组成(有时也用说白和朗诵)。早在古希腊的戏剧中,就有合唱队的伴唱,有些朗诵甚至也以歌唱的形式出现;中世纪以宗教故事为题材,宣扬宗教观点的神迹剧等亦香火缭绕,持续不断。但真正称得上“音乐的戏剧”的近代西洋歌剧,却是16世纪末、17世纪初,随着文艺复兴时期音乐文化的世俗化而应运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