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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国家一级作曲家”

发布:admin    浏览量:5835    发布日期:2006-11-17

2006929《音乐周报》一篇介绍湖南某作曲家的文章,在副标题中出现了“国家一级作曲家”的措辞。文章最后还说,2005年,这位作曲家获得“国家一级作曲家”职称。为此,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级作曲”、“二级演员”、“三级编剧”等等,是国家技术职称评定艺术系列中相关人士的技术水平等级。国家职称评定机构每一个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士和申报单位都发了一个“任职通知”,明确其是“一级作曲”,或“二级演员”,或“三级编剧”等等。前面既没有冠上“国家”二字,后缀也没有一个“家”字。

“家”,是社会对一个人的特长的认可,如作家、音乐家、教育家、理论家、吹糖人的专家、治白蚁的专家等等,无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批,审查,也无什么硬性条件。而职称评定则是一套严格的申报、评定和审查手续的。国家评定的“一级作曲”和社会上称的“作曲家”连在一起,无论怎么都讲不通的。1994年的《新闻出版报》上专门刊登过一篇文章,要求新闻媒体在涉及职称时,要用全国统一的规范的称谓。然而央视的文艺节目主持人和字幕上的介绍文字中,总是习惯性的在一些艺术界人士的职称前面,添上“国家”二字。似乎不如此,就不“高级”了。因此,许多“国家三级”,“国家四级”艺术人士和在“国家一级”“国家二级”专家连在一起,飞遍了全国的电视台,电台和各种报刊。其他不带“级”字的教授,研究员对此颇有点看法(微词)。有人揶揄道:“既然有‘国家四级演员’,怎么没听说过有‘国家级助教’,‘国家级护士’呢?”

央视还造成这样的混乱:都是同一级别技术职称人士坐在评委席上,而在介绍文字中有带有“国家”,而另几个又没带上“国家”。不知情的观众,还真以为技术职称有“国家级”,“省市级”,甚至“市县级”之分呢!《音乐周报》也曾在同一天的报纸中出现过报道两位音乐界人士,一个是“国家一级”,另一个仅仅是“一级”而已。仅仅两个子之差,他们的“水平”差距给观众和读者的感觉何止千里!

职称是评定,而不是授予,更不是奖励,也就不存在“荣获”。文章千古事。今天,我们把“一级作曲”的涵义弄清楚,也不至于让子孙后代若干年后再来研究。

我们是一个有章法、有文化的国家。希望央视和所有媒体正确使用艺术专业人士的技术职称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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