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文联和中国音协主办的中国音乐金钟奖自第六届起在评奖的范围、内容、奖项的设置、举办地点等诸多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改变和扩展,现将我省关于金钟奖的选拔办法通知如下:
一、奖项及有关要求
1、作品奖
a、1990年以来创作的民族乐器独奏、重奏与小型民族管弦乐曲作品(乐队编制20人以内,作品时间10分钟以内)。
b、2000年以来创作的独唱和重唱歌曲作品(作品时间5分钟以内)。
2、表演奖
本届金钟奖的表演奖包括:全国钢琴比赛、全国小提琴比赛、全国二胡比赛、全国古筝比赛、全国声乐比赛(美声、民族)、全国流行音乐大赛(演唱、演奏)和全国合唱比赛。全省年满16周岁的选手均有报名资格。根据我省具体情况,本届金钟奖表演奖各门类比赛我省均不进行正式的选拔赛,而按照中国音协分配给我省的名额,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选拔(有关选拔事项届时另行通知),而后录像报送中国音协。届时被推荐选手需自行制作演奏录像。
3、理论评论奖
本届金钟奖的理论评论奖的参评范围为:
a、音乐美学(包括音乐教育、音乐心理学和音乐音响学等)
b、民族音乐学
c、音乐史学
d、音乐评论(包括作曲技术理论、音乐翻译)
本届音乐理论评论奖除音乐评论可以报送文章外,其它类别均须报送论著。我省将进行初评后报送。
二、报送时间
本届金钟奖作品奖、表演奖、理论评论奖我省选拔报送截止时间:
1、作品奖报送截止时间为
2、表演奖:钢琴、小提琴、二胡、古筝、声乐(美声、民族)、流行音乐(演唱、演奏)比赛报名截止时间为:
3、理论评论奖报送截止时间为:
以上报送材料请寄至:
南京市宁海路126号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赵彤 收
邮编:210024 电话:025-83728014 83706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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