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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版权使用费如何分成未定

发布:admin    浏览量:2256    发布日期:2007-04-24

23日上午,以“促进版权保护繁荣音乐创新”为主题的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高峰论坛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参会的各方代表都把话题锁定在收取卡拉OK版权使用费上。而记者从论坛上获悉,目前就卡拉OK版权使用收上来的费用与各大唱片公司以何种比例分成尚未有方案。

记者23日了解到,目前已经在全国建立了20多个联络站,成功地在云南、新疆、陕西、山东、北京、广州等地为版权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与国外甚至和港台不同,作为音乐人的集体管理组织,收费主体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将词曲费和音像制作等费用打包一起,每个包间最高12元一天。但收上来的版权使用费如何与唱片公司分成尚未定下来。用中国音像协会副会长王化鹏的话说:“我们是集体管理组织,是权利人机构,先把钱收上来,而比例要等钱到账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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