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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青少年音乐“小茉莉花奖”大赛暨2012江苏省音乐考级优秀选手汇报展演

发布:Song    浏览量:2748    发布日期:2012-09-17

 首届江苏省青少年音乐“小茉莉花奖”大赛暨2012年

“奥玛尔钢琴杯”江苏省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优秀选手汇报展演的通知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为普及社会艺术教育,提升人们艺术素质,拓展社会艺术教育功能,促进社会整体艺术水平提升,自1991年起在全省开展音乐考级工作,迄今为止已成功举办22年。22年,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一步一个脚印,江苏音协音乐考级已发展成为涵盖19个乐种、拥有来自江苏各艺术类院校、地方院团、部队专业团体等单位300多名考官,每年有数万名考生参与,受到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烈欢迎的重大社会性艺术教育活动。22年来,众多琴童和音乐爱好者在指导老师的辛勤培育下,伴随着我们的音乐考级成长,数以万计的考生经过不懈的努力,学习了艺术技能,陶冶了心灵情操,提高了全面素质,部分优秀考生脱颖而出,走上了专业音乐道路,成为我国文艺队伍的新生力量。随着音乐考级社会需求的增加,优秀考生的不断涌现,亟需为历届优秀考生搭建一个更高的展示平台。

 为进一步提升省音协音乐考级的影响力,不断创新、完善音乐考级工作,为江苏音乐事业培养储备后续人才,从2012年开始,省音协将每年举办“江苏省青少年音乐小茉莉花奖”大赛暨江苏省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优秀选手汇报展演比赛活动。

 首届江苏省青少年音乐“小茉莉花奖”大赛暨2012年“奥玛尔钢琴杯”江苏省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优秀选手汇报展演活动,将于2012年10月13日~14日在扬州举行。相信展演比赛活动将对我省音乐艺术教育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和深远的意义。

 一、展演宗旨

 为业余学习音乐表演的青少年选手提供一个交流展示的平台,促进不同地区辅导教师之间及选手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使他们的音乐水平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通过展演比赛,为我省音乐表演领域发现选拔储备一批优秀的后备人才。

 二、组织机构

 本届展演比赛设立组织委员会,负责审定展演比赛方案,确认、发布评选结果并组织颁奖活动,组委会由展演比赛主办方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比赛方案,处理比赛的日常事务及颁奖音乐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组委会聘请全省著名演奏家和音乐教育家组成评委会,承担本届展演比赛的评审工作,评委会将按照认真负责、公正无私的原则进行评审。

 展演比赛的评审细则及颁奖音乐会演出人选等事项由组委会和评委会协商确定。

 三、活动安排

 1、展演比赛:

 本届展演比赛按乐种分组进行,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轮次。

 2、专家点评:

 展演比赛期间,由本届比赛的评委专家对参赛选手的比赛情况进行点评。

 3、专家辅导课:

 进入决赛的选手将免费听取专家的讲座辅导。

 4、颁奖音乐会:

 组委会将举办一场获奖选手颁奖音乐会,各组别获金、银、铜奖的部分选手参加汇报演出。

 四、参赛对象

 本次比赛按乐种分为三个组别,分别为钢琴、古筝、声乐。参赛对象为18岁周岁以下的非专业选手,参加过江苏省音协音乐考级并通过八级以上的钢琴(含演奏级)、古筝、声乐的考生。

 五、展演比赛程序

 1、各地组织报名

 请各地向我会报送选手名单及登记表(可在江苏音协网站www.江苏音协.com下载),两寸照片2张、有效考级证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费:100元/人。  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省音协535办公室(请署参赛者本人姓名并注明参赛项目)。

 2、赛事安排

 初赛:根据各地参赛选手的报送情况,确定比赛的组别。经组委会办公室复审,选手获赴扬州市参加现场复赛的资格。

 复赛:获得复赛资格的选手赴扬州现场进行复赛。

 决赛:复赛角逐中脱颖而出的优秀选手进入决赛。

 比赛时间:2012年10月13日至14日(具体赛程安排另行通知)。

 六、展演曲目要求及时间规定

 复赛、决赛曲目及比赛要求见附件,超时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七、奖项设置

 1、进入决赛的选手将获得金、银、铜奖和优秀奖,组委会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同时对获得金、银、铜奖的选手颁发奖品。

 钢琴、古筝、声乐三个组别各设:

 一等奖一名:由香港嘉迪集团•奥玛尔(扬州)钢琴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价值26800元钢琴壹架。

 二等奖三名:由扬州市琼花民族乐器有限公司提供的价值4880元的古筝壹架。

 三等奖五名:由扬州市金声古筝有限公司提供的价值2800元的古筝壹架

 优秀奖10名:价值200元的奖品。

 所有进入决赛的选手将颁发入围荣誉证书。

 2、优秀教师奖:对获得金、银、铜奖选手的直接指导老师,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3、组织奖:本届展演比赛特设组织奖,授予组织工作优秀且选手成绩突出的报送单位。

 4、获得金、银、铜奖的部分选手将参加颁奖音乐会的演出。

 5、建立优秀人才档案库,为文化部、中国音协、长三角地区今后的国际国内比赛、文化交流活动及各类演出提供后备人选。成立“江苏省小茉莉花艺术团”,开展对内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八、其他

 参赛选手及其家长、辅导教师的交通、食宿费请自理。

 苏州赛区咨询电话:0512-62156895

 

首届江苏省青少年音乐“小茉莉花奖”大赛暨2012年

“奥玛尔钢琴杯”江苏省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优秀选手

汇报展演复赛、决赛曲目及时间要求

钢琴:

一、复赛曲目及时间要求:

参赛者需演奏两首作品,其中一首为练习曲,另一首为乐曲,曲目自选。中、外作品均可。曲目要求相当于车尔尼(后半部分)OP.299以上程度。两首曲目合计时间不超过7分钟。

二、决赛曲目及时间要求:

参赛者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中、外作品均可,不得与复赛曲目相同。时间不超过6分钟。

古筝:

一、复赛曲目及时间要求:

参赛者需演奏两首作品,其中一首为规定曲目,另一首为自选曲目。两首曲目合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

规定曲目如下:

1、《思凡》         潮州民间乐曲

2、《将军令》       古曲

3、《四段锦》       山东筝曲

4、《汉江韵》       乔金文曲

二、决赛曲目及时间要求:

参赛者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不得与复赛曲目相同。时间不超过5分钟。

歌唱:

一、复赛曲目及时间要求:

参赛者需演唱两首作品,其中一首为规定曲目,另一首自选。中、外作品均可。两首曲目合计时间不超过7分钟。规定曲目分别从江苏省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教材成人组歌唱和少儿组歌唱八级、九级曲目中挑选。

二、决赛曲目及时间要求:

参赛者需演唱一首作品,曲目自选,中、外作品均可,不得与复赛曲目相同。时间不超过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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