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
中国音著协日前在网上发布《关于向卡拉OK歌厅收取音乐作品使用费的公告》,指出
据此音著协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和中国音像协会协商,决定由已成立的“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代表协会具体办理音乐作品表演权使用费的收取工作。
黄世球同时提出,版权费的另一个“征收者”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目前无权收取任何卡拉OK版权使用费,也无权委托中国音像协会代为收取。
因为到目前为止,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尚处于筹备阶段,还未经国务院民政部门依照有关社团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办理登记手续,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也没有将其报备的登记证书副本以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章程、使用费收取标准、使用费转付办法予以公告。
目前文化部门和版权部门结合的方案已经在新疆等地开始试行,而单纯的文化部门方案也在长沙等3个城市试点。广州的收费将在这一系列试点完成之后,再酝酿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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