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布朗,1933年生于佐治亚州的奥古斯塔。他于50年代中期成立福音歌小组,取名“顶好的火焰”(Famous Flames),与“国王”(King)唱片公司签约。60年代初,詹姆斯∙布朗带领由40人组成的“詹姆斯∙布朗歌舞队”在全美巡回演出。正是此期间,他发展了独特的表演个性。他的歌唱总是用尽全力,结合喘气、呼叫、呜咽等,成了演艺界出名的“最卖力的人”。表演结束时,他脸上流着汗,双膝弯曲,好像就要晕倒在台上一样。这时,有人上来扶他下场,而他又会转回来,拼着命不顾一切地继续演唱。几次来回,使观众也陷入疯狂的激动之中。他的舞蹈也很有名,影响了从迈克尔∙贾格尔(“滚石”乐队主唱)到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等很多人的表演。也有人说:“詹姆斯∙布朗在现场演出中的古怪行为和舞蹈场面,成了他艺术的主要部分。”
60年代中期,詹姆斯∙布朗的演唱变得更加原始、粗犷,强调“呼喊”,而音乐却变得十分简单,常常在二三个和弦的衬托下,依靠即兴重复音型,即所谓“连复”手法,使情绪热烈和激动起来。1967年是詹姆斯∙布朗的鼎盛之年,估计有300万观众出席他的音乐会,卖出唱片5000万张。1967-1972年期间,他的大部分作品都在节奏布鲁斯排行榜上列为第一。他成了有世界影响的黑人象征。到了70年代中期,流行乐坛的风格变了,很多黑人跳起了迪斯科。从那以后,詹姆斯∙布朗的成绩一直都处于“平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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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上海云峰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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