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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网络下载买单

发布:admin    浏览量:1282    发布日期:2007-01-24

年轻人拿着MP3,从网络上DOWN各种歌曲,已成为年轻一代的生活方式之一,但这种免费的午餐却让唱片业叫苦连天。

近日,环球、华纳、EMIGR OUP7家唱片公司状告百度公司侵犯其歌曲网络传播权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审结,最终唱片公司索赔169万元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据了解,这七家唱片公司包括索尼BMG、华纳唱片、百代唱片、环球唱片等唱片业巨头,提出经济损失赔偿最高的是华纳唱片,为54万元人民币。七大唱片公司在民事起诉状中称,200566发现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上提供郑秀文演唱的《值得》、薛凯琪演唱的《快乐到天亮》等49首曲目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侵犯了原告作为录音制作者所拥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认为,搜索引擎的出现和发展是互联网发展的必然,目前,对搜索引擎的商业模式和功能设置均没有明确的规模和限定。在搜索服务商对搜索结果无法控制和预见的前提下,由没有判断能力的搜索服务商承担侵权责任,缺乏法律依据。

中搜CEO陈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希望国家相关机构在制定网络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时,能够充分考虑互联网新技术和服务的发展情况,以及数以亿计的网民浏览视频、MP3等内容的庞大市场需求,在合理解决版权问题的同时,有效地运用好搜索引擎这个工具,为网民提供更好地内容服务。

笔者采访的几名互联网版权保护专家表示,促进网络内容的版权化仅靠国家立法还远远不够。虽然输了官司,但唱片公司展开的维权行动意味着,网上DOWN歌曲的免费午餐,将越来越不好吃。7大唱片公司之所以会输,关键在于他们告的是只向网民提供搜索引擎服务的百度公司,而不是那些真正提供了违法下载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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