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金钟奖是由中共中央批准设立的、全国唯一常设的音乐综合性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每两年举办一届(逢单年举办),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将在2023年举办小提琴、二胡、声乐【美声、民族】比赛。为了确保本届金钟奖各项赛事活动高规格、高质量的顺利进行,现将江苏选拔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中国音乐金钟奖是由中共中央批准设立的、全国唯一常设的音乐综合性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每两年举办一届(逢单年举办),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将在2023年举办小提琴、二胡、声乐【美声、民族】比赛。为了确保本届金钟奖各项赛事活动高规格、高质量的顺利进行,现将江苏选拔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小提琴参赛选手为15—36周岁(198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江苏籍或在江苏工作、学习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小提琴演奏者。
2.二胡参赛选手为15—36周岁(198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江苏籍或在江苏工作、学习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二胡演奏者。
3.声乐参赛选手为18—36周岁(1987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江苏籍或在江苏工作、学习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声乐演唱者。
二.选拔方法
1.本次选拔赛均采用现场选拔的方式进行。
2.小提琴、二胡分别选拔出2名选手进入金钟奖组委会现场选拔。
3.美声和民族唱法各选拔出4名选手。选拔赛产生的美声、民族唱法第1名,经“监审”与金钟奖组委会沟通确认后,可获得直接进入复赛资格。第2至4名推荐参加金钟奖组委会组织的全国范围的现场选拔评选。
4.凡经我会推荐参加比赛的选手,无正当理由不得弃赛。
三.报送名额
1.南京艺术学院、江苏省演艺集团、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可报送小提琴、二胡、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选手各2名。
2.各设区市音协可报送小提琴、二胡、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选手各1名。
3.江苏省音协小提琴学会可报送小提琴选手1名。
4.凡2018年至2022年在江苏文艺大奖·音乐奖器乐比赛、声乐比赛中获得金、银奖的选手可以直接报名参加,不需通过单位或各市音协报送,亦不占用各单位名额。
四.报送时间、方式
1.请各选送单位认真精选,按照分配名额将推荐的选手报名表于2023年4月10日前报送至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2.报送的选手需填写登记表(见附件,可在省音协官网www.江苏音协.com下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选手可选择本单位或原籍报送参赛,不得重复报送,不接收个人报名(除可直接报名的选手外)。
4.报送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音乐家协会。联系人:吴 芳 电话:025-83572036
五.选拔时间、地点
选拔时间、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江苏音协微信公众号通知。
六.选拔曲目要求
(一)小提琴曲目
1.自选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g小调、a小调、C大调(第一、二乐章或第三、四乐章,不反复)1首;
2.自选尼可洛·帕格尼尼随想曲1首;
3.自选沃尔夫冈·阿玛多伊斯·莫扎特第一至第五小提琴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包括华彩)。
(二)二胡曲目(无伴奏演奏)
1.规定作品:
《听松》华彦钧曲
2.从下列规定的曲目中任选2首,现场抽签1首演奏:
《阳光照耀着塔什库尔干》陈钢编曲,刘天华移植
《长城随想》第二乐章—《烽火操》刘文金曲
《火—彩衣姑娘》刘文金曲(去掉第一段和中段慢板的反复,其他均按原谱演奏)
《第二二胡协奏曲—追梦京华》第三乐章《金秋》关乃忠曲
(三)声乐曲目
1.美声组(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8分钟,在不影响作品完整性的基础上可作一定删减,选手自行确定曲目顺序进行比赛)
(1)自选1首中国作品;
(2)自选1首外国作品。
2.民族组(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6分钟,其中任何一首曲目净时长不超过4分钟,可截选。选手自行确定曲目顺序进行比赛,演唱语言不限。)
(1)自选1首中国作品,题材不限;
(2)自选1首中国民歌或改编民歌。
(四)其他
1.小提琴、声乐选手请自带钢琴伴奏人员;
2.声乐(民族)组如有作品涉及其他乐器伴奏,则伴奏人员不超过3人(含选手本人),伴奏人员及乐器自带,不可使用电声乐器;
3.必须背谱演奏(演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