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中年,勃拉姆斯的室内乐已经脱胎换骨。《C大调第二号钢琴三重奏》是在法兰克福和霍尔曼等朋友一起首演的。朋友最早听见他的变化:他的乐曲越来越精炼明晰。这是其中最清透的一曲。在浪漫过度的年代里,古典精神不只是寻找均衡与安全感了,它成了一种反思、捍卫与理性的重塑。有意思的是,在明晰的叙述中,勃拉姆斯的情感也更明确了当了。这仿佛又印证了浪漫主义精神。在第一乐章,三位演奏者旗鼓相当,陶醉在一段悠扬旋律里,优雅的第二主题即一段经典的古典风格织体;第二乐章又是勃拉姆斯擅长的变奏曲。这个匈牙利色彩的悲壮主题采用他标志性的风格,充满激情的酸楚,如温暖的眼泪、伤感的笑。在这一乐章末尾,大提琴与小提琴构成倒置的回声,静静消失。谐谑曲有点诡异,但三位玩得很尽兴;最末一章也似游戏,三位演奏者对话、呼应、倾诉,长夜漫漫谈兴正浓,最后停在充满活力的强音。
=勃拉姆斯是将室内乐当作交响曲来写的。它们几乎都有交响曲的构思、结构规模与音色组织。这些室内乐可看作是勃拉姆斯写大型交响曲之前的预备练习,而室内乐又是最适合他的体裁,就像他过日子一样,他的室内乐作品也是结构丰满、线条简洁、气息温厚、风格纯粹,带着新兴的市民阶层艺术家的精美与保守。轰动的演出与浮华社交圈从不曾改变他。他一直随性度日,依照自己的节拍工作生息。在勃拉姆斯生活的时代,瓦格纳的歌剧正铺天盖地,他却从未受影响。他一生中唯一不曾涉猎的体裁就是歌剧。他知足,知道自己的界限在哪里,据说这是天才的标志。
=深沉甜美,如勃拉姆斯。这些乐曲细部流露的温柔,印证了他内心对美的敏感。忧郁的底色浮现细碎的喜乐,装饰了我们今天的安逸。在忧郁的旋律中,他的生活展现在眼前。没有人的传记像他那样缺乏荣誉、奖励、册封这些人生里程碑,却有不少散步、搬家、聚会、旅行和处理父母吵架等各种家务事。他过纯粹的日子。仿佛他是个友人,昨天还与我们一块儿喝茶打牌。他喜欢帮舒曼整理书房,一头扎在乐谱堆里,醉心于编辑、誊抄乐谱,这样踏踏实实的劳作带给他真实的愉悦感;他是个老男孩,从小喜欢收集玩具兵,老了还时常和朋友的小孩们一起操练玩具兵,玩上个半天;当然还有不少糗事。和朋友一起旅行演出,同住一个酒店,半夜打鼾震天响,逼得同伴换房间;而且邋遢得出名。有一回演出找不着皮带,随便扯了根领带系上,指挥时裤子不断往下褪,莱比锡的听众比他还着急,一直盯着他的衬衣越露越多。终于挨到曲终,大家卖力鼓掌松了一口气,走出音乐厅时才发现光顾着盯勃拉姆斯的裤子,竟忘了今晚听了哪一曲。在父亲与母亲离婚之后,他时常陪伴父亲旅行,他对父亲说,音乐永远是最好的安慰。他是顽皮又贴心的儿子,对父亲说:“你只要认真地去翻阅我那旧的笔记本,一定会找到你所需要的东西。”原来他在笔记本上贴满了德国马克。到了晚年,他对外表、荣誉、地位这些越来越漫不经心,曾两次拒绝了赴英国接受剑桥大学的博士头衔。对他来说,去剑桥戴博士帽,还不如在美丽的意大利湖畔散散步。
=当他的灵感摆脱他的思维的时候,常常会出现酸楚的旋律,如眼泪与情欲,如心醉神迷。这样的音乐总是会揭穿他,本质上他是一位浪漫主义者。但天性中的压抑让这些浪漫情愫藏在心底,难得流露。它们不可捉摸,尤其珍贵。勃拉姆斯不愿通俗,他的艺术是高于生活的,这份提炼来自对规则的沉浸与天生敏锐。他的古典风格也许来自节奏内在律动的速度,即古典的时间感。这时间不疾不徐,装不下太煽情的旋律。缜密的对位法、结构的严谨及适当规模……有时候他几乎严谨到古板,音符不多不少,句子不长不短,展开尽善尽美、圆满饱足,太合适,太周至,容易四平八稳。但于他这些却是必需的,他太自闭,太喜欢逃逸,乐思不可捉摸,情感隐晦莫名仿佛来自潜意识。如此乐思通过反复与稳健的结构打交道,反复斟酌打磨,脱胎而出了勃拉姆斯个性化的艺术经典。如果一定要挑他毛病,那就是他这样的人生对于音乐家来说太顺利了,暴露了性格上的保守慎微。新兴的市民阶层艺术家,追求稳定舒适,这些弱点必然会流露到作品中。但传记作家诺伊齐奇站在勃拉姆斯一边说话:“勃拉姆斯所倡导的形式的拓展导致了传统奏鸣曲式的二元性原则的解体,勃拉姆斯还开创了曲式结构的自由化,其意义并不亚于瓦格纳的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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