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凡是到了能给一种艺术形式下精确定义的时候,这种形式也就差不多快死了。音乐剧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发展起来的,其历史不过一百来年。虽然我们可以在词典上查到有关音乐剧的定义(详见本文附录),但与现实中的音乐剧相比,总有隔靴搔痒的感觉。究其原因,是由于音乐剧还处于生长期,还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着。关于音乐剧的定义需要随着现实现状的改变而不断修订。理论总是滞后的,只有不断总结才能赶上实践。
一、歌舞与戏剧
音乐剧是戏剧的一种,但音乐剧在其创立初期却是与当时英美大城市的娱乐场所中的各种歌舞表演(有些还带有色情成份)有着密切关联的。可以简单地说,早期的音乐剧就是以一个戏剧的框架将这类歌舞表演串联而成的。这个戏剧框架有时是相当粗糙的,音乐剧的作者们和观众们大都不太在乎这个故事是否通顺是否有表现力,而是更多地关注其中是否有好听的歌好看的舞和漂亮的人。
到了1927年,美国音乐剧舞台上出现了《演艺船》(Show Boat)。这部作品将音乐、歌舞与戏剧统一为一个完整有机的整体,并为表现深刻的内容服务,在艺术上达到了相当的高度,成为美国音乐剧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由此,音乐剧开始重视叙述性和有机性。讲述一个曲折动人的故事似乎成了音乐剧必不可少的前提。
但音乐剧的发展历史并不是直线式的,在“讲故事”的主流中,那种以歌舞展示为主的形式在当代的音乐剧舞台上仍能看到。如维伯的名剧《猫》,虽然也有角色也有情节,但与其说这是一部“戏剧”,还不如说是一场猫眯造型的化妆歌舞秀。
其实,只要运用得当,这种缺乏戏剧性和故事性的貌似“原始”的形式同样能取得非常好的艺术表现效果。如1980年上演的《锡版》(Tintypes),其情节非常松散,但作者却很有效地利用了这种相对自由的表现形式,非常生动地展示出19到20世纪之交的美国的风貌和人情。还有一部以摇摆乐之王埃灵顿公爵(Duke Ellington)的歌曲串联而成的舞台作品《贵妇》(Sophisticated Lady),居然煞有介事地分成两“幕”,但我们还是能从这部歌曲大联唱式的舞台“剧”中体味到埃灵顿的内心世界以及他所处的那个时代。
从传统上看,美国百老汇大街和英国伦敦西区的剧院至今仍然将《大河之舞》和《敲铜打铁》(Stomp)之类的非戏剧作品作为正式的演出“剧目”。
二、喜剧与悲剧
许多词典上都提到音乐剧也称“音乐喜剧”。确实,早期的音乐剧多冠以musical comedy这个名称。我们现在使用的musical这个词是到1940年代才开始流行的。
中国观众熟悉的许多音乐剧经典如《音乐之声》、《窈窕淑女》、《俄克拉赫马》、《绿野仙踪》、《吻我吧凯特》和《芝加哥》等确实都是喜剧性的,演出时剧院里总是会不时地爆发出欢笑来。但我们同样可以举出许多正剧乃至悲剧题材的音乐剧:《西区故事》、《屋顶上的提琴手》、《悲惨世界》、《巴黎圣母院》、《西
音乐剧重视娱乐功能,但娱乐并不等于“喜剧”、不等于“滑稽”、不等于浅薄无聊弱智,也不等于好莱坞式的感官刺激。琼瑶的电视剧很娱乐,但并不是喜剧。古代希腊人喜欢演戏,悲剧喜剧都很出名。他们把这都称为“娱乐”。
“大众娱乐”就是要给大众提供丰富高质的“精神享受”,别把大众当白痴了。
三、通俗与经典
无论在哪个时代哪个地区,音乐剧总是拥有最广泛的观众。将音乐剧定义为通俗性的大众娱乐形式,是没有问题的。
音乐剧的通俗首先表现在音乐上。音乐剧所采用的音乐语言与20世纪中发展起来的流行音乐有着密切的关联,1960年代后,音乐剧又吸收了新近出现的摇滚乐的音乐语汇,产生了所谓的“摇滚音乐剧”,如韦伯的《耶酥基督超级巨星》等。但我们并不能把音乐剧简单地定义为“用流行音乐语言写成的歌剧”或者是“由流行歌曲串联起来的戏剧”。当代音乐剧作家往往会根据剧情的需要灵活地运用各种音乐语言。如韦伯的《剧院魅影》就比较多地吸收了歌剧的音乐元素,其中的管风琴的音响也非常突出。他的另一部作品《孟买之梦》(Bumbay dreams)也是根据故事的背景而采用了印度民间音乐风格。1990年代中期上演的中国音乐剧《秧歌浪漫曲》中所用的东北大秧歌,不仅歌与舞结合得很出色,并且能通过这种形式表现出丰富的戏剧的内容来。
许多音乐剧的中的歌曲脍炙人口流传广泛,有的还登上流行歌曲的排行榜,成了音乐剧宣传推广中最好的招牌。但这并不意味着音乐剧仅仅有几个入耳的曲调就成了,无需精湛的主题构成技术和长气息多层次的结构驾驭能力。
前面提到的《西区故事》,其音乐上的逻辑之严密,发展之巨大,完全具备了严肃音乐的水准。如果说这部作品的曲作者伯恩斯坦本身就是一位“严肃”音乐家的话,那么在《悲惨世界》这部由“流行”音乐家创作的作品中,我们也同样可以发现凝练精致的音乐素材使用和巧妙的延伸贯串发展手法,其中的一段多声部重唱与合唱《新的一天》(One Day More)堪与歌剧中的同类唱段相媲美。
四、美英与世界
音乐剧起自英美,并在美国发展成熟,但英国也不甘落后,产生了一大批杰作,如根据狄更斯同名小说改编的《孤星血泪》。1970年代以来,经过我们熟悉的韦伯和制作人麦金托什等一干人的努力,英国人以伦敦西区(west end)为据点,不仅大举进犯美国百老汇,还频频出击抢占海外市场,似有与美国平分天下的意思。
其实,世界其他地区的音乐剧虽然起步较晚,但也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只是由于运作和传播的原因,还没有形成世界性的影响。即便如此,以笔者有限的见闻,曾在1980年代末看过来上海演出的澳大利亚音乐剧《巧巧桑》(与普契尼的歌剧《蝴蝶妇人》同一题材)和日本音乐剧《李香兰》,其艺术感染力绝不亚于英美音乐剧。
近年来,法国音乐剧也开始引起世人瞩目。法国艺术家原创的《悲惨世界》经由英国人重新包装,剧词也改成了英文,在英美和世界各地大获成功。而我们熟悉的《巴黎圣母院》则是纯粹的法国制造,其中的音乐和舞台表演形式都体现了不同于英美的法国文化的特质。新近上演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同样秉承了这一风格,并且更加纯熟。希望有朝一日能在国内的舞台上看到这部色彩绚丽感人至深的好作品。
当然,最希望看到的,是中国的音乐剧。
五、盈利与投资
音乐剧是一种高度商业化的文化产品,音乐剧是一个盈利很高的产业,仅一部《剧院魅影》,仅算其已经获得的利润,就有近30亿美元了。
然而,音乐剧并不是“抢钱”而一夜暴富的。《剧院魅影》赚的钞票,是来自于其近20年的舞台周期、来自11种语言的演出版本,来自全球一百多个城市的巡回演出。事实上,国外的音乐剧的票价往往都很适合大众的消费水平,薄利多销。
所谓的商业化并不是粗制滥造以次充好,那只是商业化的“初级阶段”玩的把戏,长不了的。真正的商业运作,必须是剧目本身的精益求精,计划上的精细盘算,管理上的严密周到……所有这些,都需要巨大的投资。
别以为音乐剧的花销就是豪华的布景和铺天的广告,聪明的投资者会把钱用在“人”身上。其中,最重要的并不是“艺人”,而是创立、维护和运行某种有效的“制度”和“机制”的人——这才是搞“产业”。
附录——几本权威词典上的“音乐剧”定义:
1、《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年
戏剧表演的作品,具有激发情感而又给人娱乐的特点,简单而又与众不同的情节,并伴有音乐、舞蹈和对白。
2、《牛津简明音乐词典》(第四版),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年
一种音乐娱乐形式,20世纪由轻歌剧发展而成,受到普遍的欢迎是依赖于一系列引人入胜、容易记住的音调如歌曲、二重唱、合唱。
3、《新格罗夫歌剧词典》(The New Grove Dictionary of Opera)
20世纪中最重要的大众音乐戏剧形式。包括整合进戏剧框架中的音乐分曲,其主要的先驱可以在喜歌剧、轻歌剧、歌舞杂剧(vaudeville)和滑稽戏(burlesque)中找到踪影。与歌剧相比,音乐剧使用如同在轻歌剧中那样的更为直白的声乐风格,并逐渐取代轻歌剧,成为大众音乐戏剧的主要形式。“音乐喜剧”(musical comedy)这个名称一般是指一种更加轻松的作品,其中的歌曲和舞蹈由一个松散的剧情来串联,与此相对的“音乐戏剧”(musical play)一般是指脚本和音乐有着更为严肃的情节和更加紧密的整合的作品。
4、《微软英卡塔百科全书》(Microsoft Encarta Encyclopaedia)
音乐剧或音乐喜剧,一种戏剧作品,是将歌曲与合唱、器乐伴奏与间奏、并常常加上舞蹈整合进一个戏剧情节中。这种体裁是在美国特别是在20世纪上半叶的纽约市百老汇的剧院中发展成熟起来的。音乐剧受到19世纪的各种戏剧形式的影响,包括轻歌剧、喜歌剧、哑剧、游唱团表演(minstrel show)、歌舞杂剧和滑稽戏。
(本文作者:陶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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