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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可比性与唱法问题

发布:admin    浏览量:2016    发布日期:2008-06-18

第十三届青歌赛已经圆满结束,原生态民歌在青歌赛中以她绚丽多彩的丰姿和古老而淳朴的音乐特色,使久居闹事的人们欣赏到这些来自民间的天籁之音。

但是我也觉得现在的原生态民歌已经使越来越远离了原生态固有的内涵,许多参赛民歌和各种组合,都是经过了重新的组合编排之后而搬上舞台的,这些民歌和歌手已经离开了产生该歌曲的生态环境和生活原型。演唱环境的改变,使这种由农民大众集体创造、代代传承的民歌,已经由农民们的自娱自乐而转变为娱乐他人的表演形式,比如生活中的酒歌、哭嫁歌、恋歌、多声部大歌、劳动歌、山歌等,离开了产生该歌曲的特定生活环境而搬到舞台上曲演唱,那就成为表演唱了,笔者以为如果将其称为“原生态民歌”到不如称为“原生态民歌表演”更为贴切。因此有学者建议将其称为“次生态”或“再生态”,就其民歌形态的分类而言,笔者是赞同此种观点的。

原生态民歌参赛以来,关于可比性还是不可比性一直有着不同观点和争论,对于笔者认为这是分别属于两个范畴和概念的问题,应该各归其说。对于原生态民歌本身而言,它确实是没有可比性的,我们五十六个民族的民歌各有特色,都如同颗颗宝石光辉璀璨,比如内蒙草原牧歌的悠扬舒广、西藏山歌的清脆高亢、侗族大歌的多声部合唱、彝族的海菜腔、土家族的高腔山歌、汉族的信天游、山曲和数不胜数的各族民歌等等,它们都是中华民族的艺术瑰宝,各地的民歌都是不可取代的相对独立的艺术形式,同一个民族,同一首民歌的演唱上,又确实存在着可比性,不然那些上台的歌手是怎样产生的呢?当然是通过层层选拔才能走上青歌赛的舞台上来的,这样就不可回避的出现了一个演唱水平高低的问题,这个高与底的本身并不是该民族歌种的高低,而是牵扯到了一个唱法的问题。

经过了专家们的不断认识,原生态民歌唱法终于有了一个比较准确规范的称谓即“民族民间唱法”,与“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并驾齐驱,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四种唱法。青歌赛本身是一个声乐赛事,其中美声唱法有完美的审美取向和技术标准;“民族唱法”正日趋成熟;“流行唱法”也有它比较稳定的评判标准;只有“民族民间唱法”是千百年来流传在民间的,是由民间艺人们口传心受代代相传的一种唱法,这种唱法有鲜明的民族和地域特色、方言特色和不同的发声技巧,这些都是近几年来逐渐被人们认识的。衡量一位原生态民歌手演唱水平的高低,除了音准、节奏、音域等一般标准外,更要看他掌握当地民歌独特的民间唱法和驾驭这种唱法的能力,要看它们是否真正学到了老艺人们的发声技巧,是否很好的表现了该歌曲的文化内涵。对于以上诸多元素掌握得好的歌唱演员,当然就比掌握的差的歌手水平要高,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笔者以为原生态民歌唱法作为一种唱法——“民族民间唱法”,同其他几种唱法一样是可比的!

非常遗憾的是,在原生态民歌的评委中几乎由民族音乐学者和民族音乐教育家以及作曲家们所包揽,从来没有看见一位声乐教育家坐在评委席上,这使人们困惑不解,难道原生态民歌就不能入声乐流吗?是众多的民族声乐教育家不屑于原生态民歌唱法?还是只有音乐学者和作曲家懂得原生态民歌和原生态民歌的唱法?我想这是因为:音乐学家、作曲家们的田野工作多从文化人类学、音乐旋律学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去采集,而对于歌唱方法则缺少认识;最可悲的是声乐教育家们对于原生态民歌唱法知之甚少,这样一来,担当原生态民歌的评委成员自然就落在音乐学家和作曲家们的身上了,这对于原生态民歌唱法比赛,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

我由衷地盼望下届的青歌赛中,能够见到更多的歌唱家和声乐教育家们的身影出现在评委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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