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地区的两支乐团“台北爱乐管弦乐团”和“台北爱乐交响乐团”就商标权案官司近日由当地智慧财产法院裁定。
据悉,成立近40年的老字号“台北爱乐管弦乐团”,指控曾任该乐团的昔日员工,在外成立名称极为接近的英文翻译乐团名称,让外界混淆,智慧财产法院裁定“台北爱乐交响乐团TPSO”商标之注册应予撤销。
提起异议的老字号台北爱乐室内及管弦乐团认为,该团于1985年成立,英文名称为Taipei Sinfonietta & Philharmonic Orchestra,常简称为“台北爱乐管弦乐团”“台北爱乐或TSPO”广为社会大众所熟知。该团还说,成团迄今已逾36年,多次受邀国际音乐盛典并经常邀请世界著名演奏家至台湾地区进行音乐交流,“TPSO”与“TSPO”商标,二者仅外文字母排列组合些微差距,商标近似程度极高,且均指定使用于音乐相关服务,让外界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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