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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十二乐坊”侵权

发布:admin    浏览量:1187    发布日期:2007-05-25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决,“女子十二乐坊南京新年演唱会”组织方侵犯了《阿拉木汗》《达坂城的姑娘》《有你相随》3首曲目的著作权,赔偿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21200元。

200613,女子十二乐坊在南京新年演唱会上演奏了《阿拉木汗》《达坂城的姑娘》《有你相随》三首曲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于20061115以侵犯这三首曲目著作权为由将主办方告上法庭。

    法院最终判决,女子十二乐坊使用歌曲没有取得原告的许可,也没有向原告支付音乐作品使用费,侵犯了原告管理作品之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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